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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want to be the man,you have to beat the man"
FROM RIC FLAIR
最近内政部以《内安法令》来逮捕三位人士,分别是RPK,陈云清(已释放),还有就是郭素沁。。这对国家的发展是很不利的,我们来回顾这个恶法,1948年成立,是当时的英殖民政府为了镇压马共分子而成立的法令,可是当国家独立后而且马共解散后,这个法令还是被保存下来,政府给与的解释是说这项法令可以对付恐怖分子和维持国家的和平,但是,马来西亚真的有面对恐怖分子威胁吗??而以马来西亚现有的法律结构和法令难道还不足以保护马来西亚并对付邪恶的人吗??今天,首相署法律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便表示,这项法令应该被废除了,详情可点阅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9695。。那么,你们各位觉得《内安法令》应该被废除吗??还是应该被重新检讨呢??大家可以投票。。。我个人觉得这项过时的法令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片国土上,你能想象在吃着饭或大着便,突然会有几位自称警方得人来对你说,阁下的言行举止或言论或等等的已对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等等的,就被抓去了,60天,不用逮捕令,没有的辩护,直接逮捕你,不需要被审讯,60天过后内政部长觉得你还是威胁,他就可以继续扣留你,这项法令真的还适合存在这个世界上吗??这种法令根本是对民主体制的国家一个讽刺和羞辱。。。。。
说完内安法令,也说说我最近的生活,昨天家里进贼,庆兴的是只是拿走了脚车,电视机搬出门了,可是却被丢在门口,可能是拿不到吧。。当时我们都睡觉,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没有性命危险。。。现在还不知道那个贼是怎样进来的,可能是忘记锁门吧。。。这也反映出了我国治安的败坏咯。。。最近出入要小心了==
学校上的生活还是这样,考试的压力越来越大了,可是,却很难专心,当然,今天跟老板娘一起很开心咯。。。做什么就不说啦,大家自己猜吧,最近我更新部落格的速度又很快了,哈哈,当然,这个部落格获得的支持率不是很好,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支持啦。。话说回头,大家还是要加油了,毕竟考试也是要到了,不管怎样,在面对考试时大家都尽力以赴吧,最重要就是尽力,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哦。。加油。。还有就是恭喜国安为校争光,他的队拿到了南洋的常识比赛冠军。。。。
好了。。今天就更新到这里,我们下次再会吧。。
我爱你。。。你stand for那个亲爱的,自己知道就好,哈哈....
2 条评论:
哈哈~
板娘在这~
我也是恭喜国安!!
好棒啊他~
“内安法令”??
不好意思,
没看报纸,
不懂什么来的~
为了统考,
加油加油~
专心点勒,小子!!
路过此地,和你打声招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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